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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中学(武汉市洪山中学官网)

最新:武汉多所学校发布开学通知

武汉市洪山中学(武汉市洪山中学官网)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公众号:学在武汉】获悉,多所学校发布开学通知,最早2月3日报到,2月6日正式开学新学期,返校要做什么准备?官方明确了获取最新升学资讯加课代表好友,告知区域、年级拉你进群↓ ↓ ↓

01武汉中小学开学通知武汉多所中小学公布最新开学安排,2月6日正式开学01武汉市园博园学校遵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武汉市园博园学校开学安排通知如下:全市中小学校统一于2023年2月6日(星期一)正式开学,报到时间暂定于2023年2月5日(星期天)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02武汉市光谷第二十一小学武汉市光谷第二十一小学开学时间:2023年2月6日  (星期一)03武汉市光谷第三十二小学武汉市光谷第三十二小学开学时间安排:学生报到:2023年2月4日 (星期六)开学时间:2023年2月6日 (星期一) 

04光谷第十六小学光谷第十六小学开学时间安排:春季开学时间:2023年2月6日 (星期一)05武汉市第六中学武汉市第六中学开学时间安排:2023年2月6日正式开学06武汉杨春湖实验学校武汉杨春湖实验学校(小学及初中部)开学时间安排:

2023年2月3日:返校报到(具体安排关注学校通知)2023年2月6日:开学典礼07武汉市洪山中学武汉市洪山中学开学时间安排:报到时间:2023年2月4日上午9:00(正月十四)开学时间: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

08武汉市马房山中学武汉市马房山中学开学时间安排:2023年2月6日开学

02多个区发布春季转学公告武昌区春季转学登记公告武昌区教育局官方账号学在武昌公布春季转学工作安排。

洪山区义务段转学登记安排因家庭迁居、户籍迁移等原因需办理转学的小学初中义务段学生登记登记时间:2023年1月16日9:00至2023年2月1日18:00洪山区2023春季转学登记公告一、转学申请登记时间及平台。

登记时间:2023年1月30日-2月1日(工作时间:8:30~17:00)登记平台:微信公众号“洪山教育”关注微信公众号“洪山教育”教育服务栏目中——义务教育入学”——“转学申请”提示:转学办理时段内未按时在平台登记或审核的学生,本次转学周期将不再办理。

二、转学申请登记范围1.户籍在洪山区的适龄儿童;2.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持有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注: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的;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但其监护人不持有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居住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的均不符合洪山区公办学校转学条件,不在登记范围内。

严控区内转学,同片(学)区内原则上不转学转学生一般按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址在洪山区内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中途转学不保障对口入学三、平台转学登记说明1.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件图片2.符合某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如果申请转学时选择“排队”但学校没有学位空出,无法转入,系统将不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如果选择“统一调剂”,系统则在开学前为其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3.对于信息填写不全或填写虚假信息的转学申请将不予通过为不影响学生入学,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四、转学需准备的资料1.所需证件: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居住证:随迁人员除户口本外,还需提供此证2.可选证件:房产证件、出生证(如:户口本不能体现亲子关系,需出生证等证件)。

五、进度查询1.请各位家长关注各校转学相关要求2.2023年2月4日10:00后在网上查询现场审核学校到校报到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如果学校安排了现场审核,审核时需按学校的规定时段前往,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长春街第三小学转学公告

长春街第三小学春季转学公告,在房产信息审核中明确凭借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价和复印件可作为转学依据。

东湖高新区春季转学登记公告

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春季转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登记时间2023年1月29日(星期天)至1月31日(星期二)8:30-17:00转学办理时段内未按时在平台登记或审核的学生,本次转学周期将不再办理。

二、登记范围(一)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二)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但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注: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的:非武汉市户籍,目其监护人户籍也不在高新区或不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的;居住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的,均不符合高新区公办学校转学条件,不在登记范围内,须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登记入学。

高新区区内严控转学,平台不提供区内转学申请三、登记网站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ggjy.wehdz.gov.cn/,建议使用电脑360浏览器进行登录,以下简称“平台”)四、转学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原则上以线上审核为主,不需要家长到校现场审核,特殊情况以学校通知为准五、审核流程及时间学校审核(2月2日之前)--公安分局、房管局核查--教育局审核(2月3日之前)--教育局分配(2月3日之前)。

六、进度查询家长自行在网上平台“家长入口-查询”中查询办理进度,转学分配结果2月4日可查询,已分配到校的学生到校报到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七、注意事项详情请查看平台首页“转学政策”栏目《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转学须知及流程 》。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东湖高新区教育局2022年12月19日

03最新发布,明确开学返校要求!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此前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围绕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具体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医疗救治、重点机构、重点场所4篇20个操作指南。

该指南第三篇“重点机构”中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对校园疫情防控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30个要点梳理——各级各类学校1.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校可实施分区管理。

3.疫情解除后,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幼儿园要及时恢复开园4.学校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5.开学返校前一周,

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6.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7.学校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8.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

有条件的设立单向流动通道9.加大图书馆桌椅间距,合理分配空间,保持安全距离10.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11.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中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12.学校协同对口医院开展多场景、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及时发现解决堵点和漏洞,提高转运效率,确保一旦出现重型和危重型病例,迅速激活绿色通道应急救助体系,快速精准响应,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流畅对接。

13.学校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会同社区开展师生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开展健康管理14.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15%-20%。

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根据师生在校学习期间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需要,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根据师生日常防护需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

并确保有2 周以上的储备量15.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突出心理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

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6.学校加强对感染师生康复期的健康指导,引导师生做好康复期健康管理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25.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抗原或核酸检测,。

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26.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报告,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

当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27.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确保健康的前提下送园一旦出现感染者,应及时采取临时关停措施28.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

,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和幼儿回家29.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承担防疫知识普及、学生患病应急处置等职责。

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30.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提示本指南适用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中小学、中职、幼儿园等,其它类别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指南中相关表述如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表述不一致,以本指南为准。

来源:各学校、区教育局等公众号“学在武汉”(whjiaoyu)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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